2013年11月20日上午10時40分左右,外圍一中隊安保員丁保龍在執勤巡邏時撿到一部手機。他在現場等候30分鐘,也未發現失主前來尋找,于是他將手機交到了當班隊長欒劍手中。
欒劍來到運營公司安保部,工作人員通過手機通訊簿中的電話號碼與失主的父親取得了聯系,告知其失主將該手機丟失,請他轉告失主前來天一廣場將手機取回。
下午14時30分左右,失主來到邢臺運營公司安保部辦公室將手機取走,并對撿到手機的安保員丁保龍表示了感謝。
我們的安保員在日常工作當中認真負責,注重工作細節,撿到顧客丟失的財物等從不據為己有,“一分不少的錢”和“完好無損的物品”無不體現出安保員拾金不昧、細致周到的品質。同時,也為我們天一廣場在廣大群眾當中贏得了良好的口碑。